12 下列何者為憲法所規定立法委員之特權? (A)可無息向公立銀行進行融資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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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11)
《中華民國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3. 釋字第401號解釋(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