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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地方政府之總會計制度,應如何設計與頒行?
(A)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經上級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B)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經上級審計機關核定頒行
(C)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請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D)由各該政府之財政機關設計,呈經上級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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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堅持就是勝利 國三下 (2017/12/04)
會計法第18條(會計制度之設定核計程序)
中央總會計制度之設計、核定,由中央主計機關為之。 
  地方政府之總會計制度及各種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計,呈經上級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機關之會計機構設計,簽報所在機關長官後,呈請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 
  前項設計,應經各關係機關及該管審計機關會商後始得核定;修正時亦同。 
  各種會計制度之釋例,與會計事務處理之一致規定,由各該會計制度之頒行機關核定之。

12 地方政府之總會計制度,應如何設計與頒行? (A)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