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之法律性質為何? (A)法規命令 (B)職權..-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每天朝目標邁進 小六下 (2019/04/02)
法源位階體系: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 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行政規則:「要點」、「注意事項」、「規定」、「規約」、「基準」、「須知」、「程序」、「原則」、「措施」、「範圍」、「規範」、「計畫」、「作業程序」、「範本」、「方案」、「守則」、「章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