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生產後與雇主乙約定育嬰留職停薪 2 年,再 3 個月即將期滿,於甲復職前 1 個月,與雇主商談復職事 宜之際,發現懷孕 4 個月,並未告知雇主,不幸地,甲於復職前 1 星期流產,乙拒絕給予產假。依照法律 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於甲復職前,不知甲懷孕,無給予產假之義務
(B)甲可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續請 3 個星期的產假
(C)甲必須先復職,乙再給予 1 星期產假
(D)甲並未生產,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前已有 1 星期休養,乙無須另行給予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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