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已刪除】12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懲戒事由僅限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違法情事
(B)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為之
(C)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為憲法上所稱法官
(D)公務員懲戒機關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102 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人事行政、戶政、錄事:法學大意#9911
答案:
A,B
難度:
適中
0.406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Ching Chia WU
高三下 (2013/05/03)
第二條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查看全部22則討論
20F
ab26154ab
大三上 (2019/10/19)
(B)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1F
我要考中
大四上 (2020/05/26)
法規名稱:
公務員懲戒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 24 條
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
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
,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
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依前項但書規定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者,應提出移送書,記載被付
懲戒人之姓名、職級、違法或失職之事實及證據,連同有關卷證,一併移
送,並應按被付懲戒人之人數,檢附移送書之繕本。
檢舉
22F
Jeff.Lee
大三上 (2021/01/03)
CD現在也錯了,公懲會改成懲戒法庭了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已刪除】12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懲戒事由僅限於公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