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火災保險之損失估計,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而遲延者,應自被保險人交出損失清單 一個月後加給利息,如損失清單交出「多久期間」後損失仍尚未完全估定者,被保險人得請 求先行交付其所應得之最低賠償金額?
(A)二個月
(B)一個月
(C)二十日
(D)十五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