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房屋仲介公司擬與乙房屋仲介公司合併,下列何種情形不須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
(A)甲公司已持有乙公司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有表決權股份
(B)兩家公司合併後之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
(C)乙公司之市場占有率已達四分之一
(D)甲公司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超過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公告之金額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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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平法 第12條2款: 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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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 第 11 條 事業結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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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11事業結合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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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 第 11 條 事業結合時,...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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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屋仲介公司擬與乙房屋仲介公司合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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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例外規定,甲公司已持有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