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2. 我國與法國均為實施雙首長制的國家,兩國在制度上相異之處為何?
(A)國會立法權
(B)首長產生方式
(C)解散國會權
(D)國會倒閣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12), B(934), C(1354), D(536), E(4) #1590201

詳解 (共 10 筆)

#2210517

以表面來看,不細部分析

(A)台:五院都有   法:僅國會有

(B)都是民選

(C)更正--台灣(被動解散)、法國(主動解散)  應該也是答案無誤

(D)均由國會提出倒閣,總統解散國會

143
1
#2211218
但C選項一個被動一個主動應該也能說相異吧
21
0
#2556201
B:法國首長產生方式:絕對多數決(兩輪決選制)我國首長:相對多數決,所以應該也不同
17
0
#2213551

有的,只要國會通過監察動議不贊成政府施政計畫一般政策宣言,內閣總理就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總辭(辭職),也不需人民複決,等於說我國會想倒閣隨時都可以,故屬主動解散。 曾經執政最短的內閣只有3hr

16
1
#2211021

台灣的國會(立法院)與法國的國會有提出立法的權力,

可是實際上台灣五院(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都有提出立法的權力。

15
0
#3075891

我國五院都有提出法案的權利,但只有立法院才有立法權

五院都有立法權的話,立法院可以廢了!

14
0
#2324699
我國立法權屬立法院,無左右共治法國立法權...
(共 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321169
立法權跟提案權怎麼可能一樣……而且我們是...
(共 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2698848
A_應該是副署:我國立法需副署/法國則無...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2477188

這種為了出而出的猜題,看看即可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