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2. 我國與法國均為實施雙首長制的國家,兩國在制度上相異之處為何?
(A)國會立法權
(B)首長產生方式
(C)解散國會權
(D)國會倒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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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2), B(934), C(1354), D(536), E(4) #1590201
統計: A(812), B(934), C(1354), D(536), E(4) #1590201
詳解 (共 10 筆)
#2210517
以表面來看,不細部分析
(A)台:五院都有 法:僅國會有
(B)都是民選
(C)更正--台灣(被動解散)、法國(主動解散) 應該也是答案無誤
(D)均由國會提出倒閣,總統解散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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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18
但C選項一個被動一個主動應該也能說相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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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6201
B:法國首長產生方式:絕對多數決(兩輪決選制)我國首長:相對多數決,所以應該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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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551
有的,只要國會通過監察動議、不贊成政府施政計畫、一般政策宣言,內閣總理就必須向總統提出政府總辭(辭職),也不需人民複決,等於說我國會想倒閣隨時都可以,故屬主動解散。 曾經執政最短的內閣只有3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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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021
台灣的國會(立法院)與法國的國會有提出立法的權力,
可是實際上台灣五院(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都有提出立法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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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891
我國五院都有提出法案的權利,但只有立法院才有立法權
五院都有立法權的話,立法院可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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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7188
這種為了出而出的猜題,看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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