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大法官解釋第五一八號謂:農田水利會所屬水利小組成員間之掌水費及小給 水路、小排水路之養護歲修費,如有爭執,應循何種程序解決?
(A)民事訴訟 程序
(B)刑事訴訟程序
(C)行政訴訟程序
(D)國家賠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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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01), B(14), C(712), D(33), E(0) #142386

詳解 (共 3 筆)

#567238

農田水利會所屬水利小組成員間之掌水費及小給水路、小排水 路之養護歲修費,其分擔、管理與使用,基於臺灣農田水利事業長久以來 之慣行,係由各該小組成員,以互助之方式為之,並自行管理使用及決定 費用之分擔,適用關於私權關係之原理,如有爭執自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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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12. 大法官解釋第五一八號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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