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汽車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者,處新臺幣 3,000 元至 18,000 元罰鍰,其處罰對象為?
(A)汽車所有人
(B)汽車駕駛人
(C)貨主
(D)汽車所有人或貨主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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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584), C(5), D(14), E(0) #2312417
統計: A(92), B(584), C(5), D(14), E(0) #2312417
詳解 (共 4 筆)
#5050493
第29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
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二、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
未懸掛危險標識。
第30條
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二、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而未請領臨時通行證,或
未懸掛危險標識。
第30條
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
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
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一、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
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
依題目答案為(B)
所有人就是老闆才能申請,沒隨身攜帶就罰駕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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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5704
為何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處3000至9000元;而是答案是
第30條處3000至18000元
答案不是A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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