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臺國(二)字第 1000193000 號函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04427 號函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102 年度起,整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作為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單一補助要點,將原教育優先區之學習輔導項目併至本作業要點。
12. 為確保十二年國教品質,教育部整併了下列哪些計畫對學習低成就學生進行學習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