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
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以外之管理委員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
其任期多久?
(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
(B)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C)任期一至二年,連選
得連任
(D)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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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257), C(315), D(13), E(0) #3219002
統計: A(9), B(257), C(315), D(13), E(0) #3219002
詳解 (共 2 筆)
#6573655
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之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規約沒寫就是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一次
其它管理委員,就是任期1~2 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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