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行政執行法所為之管收與管束,兩者相較,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兩..-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
6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05)
(A)兩者之決定均採法官保留原則 管收:法官保留原則 管束:即時強制,當場執行人員「裁量原則」,當場警察官依職權判斷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17 行政執行法 第 17 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財產執行「方法」,限制住居、拘提、暫予留置、管收) I. 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 ... 查看完整內容 |
7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