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種警察處分或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A)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學..-阿摩線上測驗
5F 已銓敘 高三下 (2018/05/21)
只有對簡易庭聲明異議後再無救濟之程序。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37728040&dostatus=&noslave=1&exp=280#ixzz5G8ch2bge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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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05)
(A)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學員遭退訓之處分 性質為「行政處分」,得訴願、行政訴訟 (B)依集會遊行法所為之申復決定 「申復」是1種「訴願先行程序」,必須先提「申復」,不服,始得訴願、行政訴訟。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16 集會遊行法 第 16 條 (得申復,訴願先行程序) I.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日起2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但第12條第2項情形 (申請緊急性室外集會、遊行) ,應於收受通知書之時起24小時內...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