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授益處分若因撤銷而溯及既往失效時,受益人應負返還受領給付之義務。關於其返還之範圍應如何決定?
(A) 應依據行政程序法有關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之明文規定
(B) 應依據行政訴訟法一般給付訴訟之規定
(C) 應依據行政程序法準用民法不當得利返還之規定
(D) 應依據行政程序法準用民法損害賠償規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bless 大三上 (2016/03/28)
最佳解!XSi-Yu Lai 高三下 (2012/01/02 22:17):20人     第 127 條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藍色熊貓 大四上 (2021/07/30)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 ,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 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行政機關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

9F
賴宥靜 大四上 (2021/10/06)

H針對公法上不當得利可以用VA要回

但127條有明文規定 返還範圍準用民法不當得利規定(因為他蠻饒口所以記得蠻清楚,,)

10F
bibi 博二上 (2023/04/03)

補充:

第 123 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第 127 條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
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規定
行政機關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前項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不得移送行政執行

10 授益處分若因撤銷而溯及既往失效時,受益人應負返還受領給付之義務。關於其返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