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境內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等值外匯收支或交易之資金所有者為申報義務人,除經中央銀行同意或中央銀行另有規定外,應以自己名義申報。
50 每筆結匯達新臺幣多少金額,就必須填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經由結匯銀行向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