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下列何者可以擔任公務人員?
(A)曾犯內亂罪,經判刑確定者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C)經合格醫師證明有肢體障礙者
(D)依法停止任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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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1/18)
  • 一、依國籍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 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 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 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非主管職務。
    • 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依同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1款至第3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之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者為限。

37 下列何者可以擔任公務人員? (A)曾犯內亂罪,經判刑確定者(B)曾服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