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法規當然廢止?
(A)同一事項已定有 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B)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C)法規規 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D)法規定有施行期限 者,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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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25), C(28), D(229), E(0) #143850

詳解 (共 4 筆)

#1437999

21條是廢止 23條是當然廢止 所以這題是在考你有沒有看清楚題目 而不是在考21條的廢止理由

第 23 條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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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390
第 23 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第 23 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 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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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29
為什麼?? 哪一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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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820
中央法規第 21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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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7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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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五章 法規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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