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以汽車租賃為營業者,對其顧客的租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應為多久?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大二下 (2017/06/09)
第125條(一般時效期間)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126條(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127條(二年之短期時效期間)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