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財產遭受損失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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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4/28)
原本題目: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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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14)
(A)人民得請求國家賠償 損失補償 依法、合法:損失補償 V(B)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V(C)其求償權時效,最長為 5 年 V(D)其補償方法,應以金錢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31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1 條 I.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 (損失) 補償。 (A) 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B) II.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D) III. 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