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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罰娼不罰嫖」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 鍰」,法官認為違反平等原則,停止審理,聲請釋憲。依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執掌憲法解釋的是 下列何者?
(A)各級法院的法官
(B)各級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
(C)司法院的大法官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Chang 大一下 (2018/12/04)

這題答案怪怪的都初沒人去疑義嗎?負責解釋憲法的不是司法院

大法官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由總統選出15人,其任期為8年 
(民國92年之大法官,其中有8位是4年任期,此為例外!) 
大法官會議職掌: 
1.為全國統一解釋憲法及法律(需依程序為之,否則不受理) 
2.需達出席標準(即出席2/3人,2/3同意) 

憲法法庭成員為大法官,職務為: 
1.正副總統彈劾案之審理 
2.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

3F
WuBinBin 高一上 (2020/04/28)
回2F

憲法第78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且依釋字第185號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是司法院沒錯
4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2/12/14)

(0820116 全文修正)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 條

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理由

配合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並參考立法院函頒之「立法慣用語詞」修正之。

 

(1071218 全文修正)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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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罰娼不罰嫖」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