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 相鄰關係是人們在生產、生活中對於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直接關係到人們的生產和生活的正常進行。
相鄰關係之內容,雖類似地役權,但基於相鄰關係而受之限制,係所有權內容所受之法律上之限制,並非受限制者之相對人因此而取得一種獨立的限制物權。
42 甲之 A 地與乙之 B 地相鄰,A 地上有地上權人丙及抵押權人丁,B 地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