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7 條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
34 臺灣地區人民甲男與大陸地區人民乙女在大陸地區結婚後,甲男想申請乙女來臺,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