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82 條
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以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者,每搭載一人,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幫助他人為前項之違反行為者,亦同。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72 航空公司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旅客來臺,由何機關處罰? (A)交通部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