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為何?
(A)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B)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但不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C)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D)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三十為限,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 B(9), C(170), D(27), E(0) #1407469

詳解 (共 2 筆)

#1527712

替代方案實施辦法第13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得標後提出替代方案且定有獎勵措施者,其獎勵額度,以不逾所減省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十為限。所減省之契約價金,並應扣除機關為處理替代方案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13
0
#2178115
依替代方案實施辦法第 13 條機關於招標...
(共 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