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
第29條
Ⅰ依第16條實施照價收買之土地,其公告及通知,應於【申報地價後開徵當年期地價稅之前】辦理完竣。Ⅱ依第26條、第72條規定得照價收買之土地,自限期屆滿之次日起,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停止受理申請建築執照。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