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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 以下何者並非警察之法定職權?
(A)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B)協助偵查犯罪
(C)使用警械
(D)核發通訊監察書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g1236916 大一上 (2018/06/13)

警察法第9條(警察之職權)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 

  一、發佈警察命令。 

  二、違警處分。 

  三、協助偵查犯罪。 

  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五、行政執行。 

  六、使用警械。 

  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 

  八、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

3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9/09/06)

警察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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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z0960114858 國三上 (2024/04/23)
D.通訊監察書由檢察官向法官書面聲請,由法官核發。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11之1條
1、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發出調取票。申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2、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發出調取票。
(聲同調)
3、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偵辦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強盜、搶奪、詐騙、恐嚇、擄人勒贖,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而有需要時,得由檢察官依職權或司法警察官向檢察官聲請同意後,調取通信紀錄,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警聲調)

2 以下何者並非警察之法定職權? (A)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