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 220 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
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B選項相關法條
憲165: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憲166: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
增修10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
126. 關於法律與技術的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應隨著科學技術的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