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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關於損害賠償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此乃強行規定
(B)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C)應回復原狀者,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D)回復原狀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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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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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xw29912171 國二上 (2016/11/24)
民法第213條 第一項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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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君博 高二上 (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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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6 關於損害賠償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