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甲將其所有之鋼琴出賣予乙。但是甲因女兒參加鋼琴比賽之故,暫時仍需使用一段時間,乃與乙訂立租賃契約,使乙 取得間接占有,而甲則繼續占有該鋼琴。此種交付方法稱為何種交付?
(A)現實交付
(B)簡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返還請求權之讓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周華容 大二下 (2016/07/07)
民法第761條: (現實交付)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簡易交付)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占有改定)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traightforwa 大二下 (2020/01/14)

來個白話 ,錯誤請更正

現時交付:給你(現物交付)(讓與)

簡易交付:借你(占有且讓與合意)

指示交付:出租(得請求返還)

占有改定:已賣給你,但再借我用一下(間接占有)

14 甲將其所有之鋼琴出賣予乙。但是甲因女兒參加鋼琴比賽之故,暫時仍需使用一段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