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法官於審理訴訟案件時,認為應適用的法規命令牴觸法律或憲法: (A)仍應予以適用 (B)停止審判(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C)得說明理由拒絕適用 (D)請該法院所屬之最終審級法院予以裁判
憲法 第 80 條
★★★★★★★★★,...
(A)法官對於系爭案件中所適用之法規命令,確信其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法規命令: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確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做抽象之對外發生的法律效果
法官對於法規命令或地方法規可拒絕適用 但不能申請釋憲
但是法規不是因此失效 僅大法官有權宣告違憲(@憲法80獨立審判)
18 下列何種情形,審理案件中之法官,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