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下列何者行為非屬阻卻違法事由? (A)正當防衛行為 (B)緊急避難行為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
6F
|
7F 努力再努力 大二下 (2019/05/21)
刑法明文規定的阻卻違法事由一、依法令的行為 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只要有法令的依據,而行為人出於依法行事的意思,而且行為也沒有逾越法令規定的內容者,就可以阻卻違法。 二、公務員依上級命令的職務行為刑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依上級公務員命令所做的職務行為,如果不是明知命令是違法的,就可以阻卻違法。 三、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刑法第22條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從事業務的人在業務上所做的必要、正當行為,就可以引用這一條的規定來阻卻其違性。必須注意的是,所謂的「業務」,學說或實務上大都認為必須是正當、合法的業...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