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
警方沒有限制他到那裡,只是制止他的動作,所以跟行動自由沒關係
行動自由是指憲法第10條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6 若甲為抗議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單獨一人到臺北之美國在臺協會門口焚燒美國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