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6條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就給付額依第十條所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C選項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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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 (A)以個人名義銷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