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根據學者修葛特(S. Shugart)與凱瑞(J. Carey)的說法,有..-阿摩線上測驗
6F 想快點上岸 小六上 (2019/10/14)
→法國與我國憲政體制的差異,都出現行政、立法分由不同政黨所掌握,此及憲政運作出現分立政府的型態,而在實際運作上的經驗,法國形成左右共治,我國則出現少數政府執政的情況 →法國總統傾向憲政慣例任命國會多數黨人士擔任總理,因此總理主要係對國會負責(主內),而被歸類為總理總統制 →我國則單純依憲政規定,憑己意任命總理,是故國會得提出不信任案,在制度解釋上,行首仍須對國會負責,但在實際運作上,因行首由總統任命,且總統在規範的解釋上得將之解職,故我國被歸類為總統會議制 我國與法國的實際運作的差異 1.我國總統直接任命行首,無須國會多數黨同意 法國左右共治的憲政慣例,使總理須具有國會多數黨的支持 2.我國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較少:決定國家重大安全方針、被動解散國會、緊急命令權 法國總統在憲法上擁有的權力較多,使其不會因左右共治而導致權力縮小:外交國防指揮權、主動解散國會權、緊急命令權、主持部長(內閣)會議、行政法令簽署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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