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阿摩線上測驗
1F 陳郁靜 國三下 (2017/11/15)
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為許多就業模式之一,對於年滿15歲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安置。在庇護工場內之庇護性就業者,雇主得依其產能核薪並與其簽訂勞動契約,其薪資由庇護工場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且庇護工場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並依相關勞動法規辦理,以確保庇護性就業者之權益。 資料來源:台灣就業通 - 庇護性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