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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中等學校◆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中等學校教育原理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我國「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並對於一般教育目的作了諸多規範,下列何者不在其中?
(A)促進人民在經濟上之競爭力
(B)促進人民對基本人權之尊重
(C)促進人民對生態環境之保護
(D)培養人民健全人格與民主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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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堅持 高三下 (2011/03/14)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看完整詳解
12F
an 幼兒園下 (2019/01/07)

教育基本法 第 2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5

13F
Wick 大一下 (2019/03/12)

這就是台灣這麼多人失業的原因之一阿

14F
113教甄加油 大四上 (2022/09/10)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我國「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並對於一般教育目的作了諸多規範,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