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甲乙二人為夫妻,丙明知乙已婚之事實,仍與乙維持婚姻外同居關係。乙丙二人應如何對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A)乙丙的行為,構成共同加害行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乙丙的行為,構成教唆與被教唆行為,應個別負損害賠償責任
(C)乙丙的行為,以二人間有主觀意思聯絡為限,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丙的行為,分別構成不同的侵權行為,應個別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 高一上 (2016/08/03)
民法第185條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8 甲乙二人為夫妻,丙明知乙已婚之事實,仍與乙維持婚姻外同居關係。乙丙二人應如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