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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甲中年喪妻,有一子丙,乙中年喪夫,有一子丁,甲與乙再婚,丙、丁之間為:
(A)旁系血親
(B)旁系姻親
(C)擬制血親
(D)無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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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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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20時 ,已有 2 則答案
Fy550208 高三上 (2019/01/05):

血配血無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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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2/05/20):

配偶:雖非血親亦非姻親,但仍為親屬關係之一。 親家(血親之配偶之血親):無法律上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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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甲中年喪妻,有一子丙,乙中年喪夫,有一子丁,甲與乙再婚,丙、丁之間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