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開資訊:透明化醫療過程和結果,讓家屬了解實情,有助於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2. 追究真相:確定事實真相,找出問題根源,是解決糾紛的基礎。 3. 誠意道歉:如果確實有錯誤,誠懇的道歉能夠緩解家屬的情緒,表現出醫療機構的責任感。然而,儘速和解並不一定是最佳的處理原則,因為: • 過早和解:在未完全了解真相或未讓家屬充分理解和接受情況下,過早的和解可能會被視為逃避責任。 • 和解後遺症:儘速和解可能會讓家屬感到不滿意,認為其問題未被充分重視,反而可能引發更大的糾紛。
62 當病患家屬對醫療措施強烈質疑時,下列何者不是處理醫療糾紛應抱持的原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