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胖虎仗著他過重的體重與大拳頭,常常搶奪其他同學的玩具,有次失手竟將小夫的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彭仕豪 大一下 (2012/05/20)
我一開始也是想重傷害,可是胖虎這裡應該是12歲以下吧 |
6F 李名哲 高三上 (2012/06/25)
1.他並沒有指出胖虎的年紀,且因為本題有教育的意涵, 應以原刑法條文(假定胖虎已滿18歲)來說明判決的依據及程度。
2.未滿12歲的小孩其觸犯刑法,不罰。 此處的不罰不是指不處理或懲處,而是不以刑法論罪。 題幹提到的重傷害,是刑法上的罪名, 但未滿12歲的小孩犯了刑法上的罪,雖然不罰, 但仍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來做判決依據, 看法官認為其嚴重程度程度,施以不同的保護處分。
此在2003年有個例子,一個小六畢業生,因為嫌阿嬤太囉嗦, 又看太多漫畫,以柯南內犯罪的模式把阿嬤給幹掉了。 但因為未滿12歲,所以只判決三年的感化教育(屬於保護管束)。
滿12未滿18歲的小孩,則是看其行為嚴重程度, 如果法官認為該小孩太誇張,就可能以刑...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