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下列何者非機關辦理採購,得擇定之基本資格?
(A)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
(B)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C)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D)廠商之受雇人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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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 B(3), C(3), D(14), E(0) #364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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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1181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查機關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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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2282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3條(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擇定)
機關訂定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案件特性及需要,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包括: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工廠登記、執業執照等合法設立相關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所得稅等)。
3.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證明。
4.依訂定基本資格要求之其他證明。

第4條(履約能力相關證明文件擇定)
機關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時,得依案件特性及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或物品:
1.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如完成相似標的契約、招標文件所需樣品、履約相關設備、技術、財力、人力、場所說明及品質管制能力文件)。
2.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如進行中契約說明、逾期履約清單及說明、廠商賠償責任訴訟案件說明、履約承諾及實施方案等)。

第5條(特定資格擇定條件)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時,除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從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不低於標的預算之五分之二,或累計等同金額,含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證明。
2.具有相當人力: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3.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預算十分之一,或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符合相關財務規定。
4.具有相當設備:完成相同標的需求的設備,自有或租賃皆可。
5.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驗證文件者。其他主管機關認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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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50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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