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甲犯傷害及偽造私文書二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8/18)
(A)檢察官分別起訴時,法院僅能分別審判(X) 刑事訴訟法 第 6 條 (牽連管轄) 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 前項情形,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其案件移送於一法院合併審判之;有不同意者,由共同之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 不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上級法院管轄。已繫屬於下級法院者,其上級法院得以裁定命其移送上級法院合併審判。但第七條第三款之情形,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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