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5 條機關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下列事項:一、廠商應記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機關並得至廠商處所辦理查核。二、成本上限及逾上限時之處理。前項第一款憑證,應包括各項費用之發票、收據、紀錄或報表;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憑證得為影本。
13服務成本加公費法所稱「憑證」,包括各項費用之: (A)發票。 (B)收據。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