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當別人向我們借錢不還時,我們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的程序,來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此種概念在法律上稱為什麼?
(A)基本權利
(B)權利取得
(C)權利救濟
(D)權利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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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4), B(120), C(3893), D(138), E(0) #164834

詳解 (共 4 筆)

#698700
基本權利:乃憲法第二章所附予的基本權利,如平等、自由、...等等!
權利取得,乃依法律取得之權利!
權利回復:乃指權利失去後,再次回復!如民法之繼承人之回復請求權(民法第11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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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664

基本權利:自由權、平等權、受益權、參政權。

權利救濟:就是指把權利要回來的過程。

私力救濟--1.一般:暴力、自行解決。2.特殊情況:緊急避難、正當防衛。

他力救濟--1.和解、調解、仲裁。2.民事訴訟、刑事訴訟。3.訴願、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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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5207

答案是:

(C) 權利救濟

當他人欠款不還時,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這在法律上稱為權利救濟。權利救濟是指當個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和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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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838

基本權利:憲法所附予的基本權利。

權利取得:依法律取得之權利。
權利救濟:把權利要回來的過程。
權利回復:指權利失去後,再次回復!如民法之繼承人之回復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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