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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下列關於公示送達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得聲請公示送達
(B)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得聲請公示送達
(C)於外國為送達,不能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送達者,得聲請公示送達
(D)法院僅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為公示送達,不得依職權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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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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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Cat 小一上 (2016/10/05)
民事訴訟法149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 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 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大一上 (2019/05/10)
於外國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
他機構、團體為之。
不能依前項規定為囑託送達者,得將應送達之文書交郵務機構以雙掛號發
送,以為送達,並將掛號回執附卷。
3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7/17)

(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得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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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7/02)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駁回前項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第一項所列各款情形,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者,受訴法院為避免訴訟遲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受訴法院陳明,致有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原告、聲請人、上訴人或抗告人未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指定送達代收人者,受訴法院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依前條規定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依職權為之

13 下列關於公示送達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得聲請公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