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你與同事正執行巡邏勤務,經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指派你們趕赴轄區一處公園,處理一..-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我要考上三等!! 高二上 (2023/04/11)
第 283 條 第 149 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50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