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被保險人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的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應徵召服兵役者
(B)出國留學,未超過 2 年者
(C)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 1 年者
(D)在職勞工,年逾 65 歲繼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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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364), C(41), D(69), E(0) #1728312

詳解 (共 4 筆)

#2652881

勞工保險條例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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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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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
    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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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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