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演習指導手冊,下列何者不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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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已經上榜! 大三上 (2022/05/11):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 第六節、衡量實施成效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之實施成效基於領域系統觀念、夥伴功能性合作、風險評估、平時演練、實際災害應變情況等,評估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作為檢討與改善之依據。
一、演習與教育訓練
(一)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各主領域協調機關、次領域主管機關應提供資源及必要措施,推廣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管理觀念,進行風險管理、持續營運管理、演訓與稽核等專門人員教育訓練,透過教育訓練及組織學習,協助設施提供者建立風險管理及應變專業技術,提升風險管理及應變能力。
(二)為驗證辨識出之風險是否均能有效控制,防護計畫是否能確實降低災害損失,迅速復原,各次領域主管機關應督導設施提供者舉行演練,或配合防災演練、資安演練辦理。
(三)演練方式可混合採取桌上演練(A)(問題探討及狀況模擬)、兵棋推演(B)(想定及狀況處置)或實兵演習(C)(依兵棋推演內容採實地、實物、實作方式演習),以上演練均得整合相關機關/單位參與。
(四)演練前應擬訂計畫,辦理說明或協調會議,演練過程均應詳實記錄,包括演練方式、時地、目的、人員名冊、裁判及檢討意見、矯正預防措施等,做為未來修訂防護計畫的參考依據。
(五)演練所發現需進行改善措施者,應優先納入訓練課程。
(六)各次領域主管機關教育訓練首重學習成效,及回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制度,應適時獎勵績優機關或個人。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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