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26601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13 依據我國長期照顧服務法的定義,需要長期照顧者是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多少期間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